0791-884410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代理 / 招标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1期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2日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1期已由九发改农经字【2018】430号和赣发改农经【2019】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江市柴桑区境内;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4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36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11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11月 15日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约2187万元;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1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建造师)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5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0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 泵站业绩 (本工程只接收泵站业绩)

7.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如该企业为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九江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0792-856241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标   人: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址: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

   系   人: 徐先生

        话: 0792-681213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广场B栋2405

   系   人:曾先生

        话:0791-88218200

        址:/

2019年10月22日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