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9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分宜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专债,招标人为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分宜县各乡镇;
2.2 招标规模:规划建设面积45877亩,施工投资约12872.1594万元;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7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 10 月 14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9标段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9标段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6工程因征地拆迁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与招标人无关。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分宜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8本次施工招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及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在其中任一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标段的中标排序(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9 根据分公管字【2021】1号及分监【2021】2号精神,对于2012年以来分宜县农田建设领域中,经相关部门核实认定的,存在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企业,招标人已做出行业处理决定,即:纳入分宜县农田建设领域黑名单,有效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有效期内取消其参与分宜县农田建设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联系人及电话:林女士 17779010391
地址:新余市分宜县北环大道与天工北大道交叉路口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广场B栋2405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0790-666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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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 18日